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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自主设置,围绕科技发展、产业变革、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重大需求,依托具有显著优势的学科专业,组织多学科交叉融合、协同育人,支持项目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时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以备案制方式进行设置。
试点高校设置博硕双学位项目的两个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未设置博士培养层次的专业学位类别除外。博士学位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应居于国内前列。鼓励试点高校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应注重对学生跨学科视野和能力的培养,在课程教学、科研创新等方面体现多学科交叉融合、协同育人特点。鼓励试点高校依托学科交叉中心等平台加强对项目学生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设置合理的分流或退出机制。
——教育部官网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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